[公告] 发贴注意事项

志新   发表于: 2009-4-4 8:20:23 结束于: 2099-4-11 8:20:23
诸位同修:

阿弥陀佛!

蒙佛菩萨慈悲垂顾,及诸佛友的支持厚爱,本佛教网站逐渐得遇成立及发展的因缘。随着这株新苗的破土,大家“期待其早日长成大树,荫庇更多佛子”的美好心愿,也日益迫切,有些朋友陆续将自已心目中的好文陆续发来。对大家菩提发心,后学在此真诚的赞叹并随喜。同时,亦谨在此提请大家,在发贴的同时,稍注意一下其可能带有的情绪化和导向性是否妥当。

佛在《四十二章经》云:“慎勿信汝意,汝意不可信;慎勿与色会,色会即祸生;得阿罗汉已,乃可信汝意。”(第二十八章) 对此,大德黄念祖居士警示佛子:“因为‘汝意’全体从妄想所生,如何能信,如何能坚持。目前之真心为妄想所蔽,故汝意不可信,而应虔诚依止善知识。依教奉行,自己少作主张。”....


宣化上人在《佛说四十二章经浅释》中也警示佛子:‘慎勿信汝意’:你不要听你自己意念的话,你不要信你自己所想的东西,所以说你要特别谨慎一点,特别小心一点,不要信你的意念和你那个意思。‘汝意不可信’:你那个心意是靠不住的,不可以相信的。‘慎勿与色会’:你切记谨慎一点,不要著到一切色相上。‘色会即祸生’:你若是和色相合而为一,就会有祸患生出来了。‘得阿罗汉已’..你若得到阿罗汉了,证果了,断这见思烦恼了,‘乃可信汝意’:你那时候,才可以稍微信你自己的意念一点,还不可以多信。


即使辽宁海城大悲寺的妙祥法师,虽恪持戒律(佛言,“我灭度后,以戒为师”),仍以“如履薄冰”来规范自已的言行,并告诫佛子“口业之过”(http://www.hkjf.net/showtopic-473.aspx),更有诸多正行的寺院,在修行时一律“止语”,其实,这是没有办法时的最佳解决办法。......这也足见一言一行稍有不慎,足以使我们招来始料不及的恶报。

我等版务人员皆是凡夫,加之障深慧浅更毋谈福报,绝无智慧与法眼择辨是非。唯幸知因果不爽,略闻“凡夫一言一行无不落入因果”的道理,因此,诚恐随自已的心意妄言臆测会对人对已都带来意想不到的果报。 不得已,在创坛之初,本站发贴的初衷仅被定于一个有限的范围,亦即创造一个详和、安宁、清净的共修场所,亦算以我们微薄的能力及浅劣的福报,力所能及地辟此共修道场,并将一些有经典依据的修行资料供养给所有与我们有缘的同修。会员发贴的权利,亦仅出于向同修提供共享清净佛法的条件,非为随心所欲发布辩论攻击性的文章提供便利。因此,本网站虽以论坛形式出现,但非意在建设成为辩论性的论坛。


另外,佛法的弘扬,大可不必象FL功的做法,广为张贴那些鼓动圣战之类的搧动性口号。真正学佛之人,当首先是真正明白因果之人。在向众生结缘佛法时,若遇不可抗的逆缘时,我想至少有几种原因:一是向众生传法的资格福报未具足;二是受法众生的福报不具足(尚无福报受持法宝),若再有弘法难遂人愿的原因,恐怕就要反思自已所弘之法,是否真是正法了....


但无论是何原因,真正信佛者应信因果。强求缘份本身,即已是攀缘。传法因缘不具足时,不求硬传,亦是随缘。

作为凡夫,除了应当严于律已,并善意平和地、随心随力随缘度化他人外,我们都无攻击别人的权利,因为是非对错,因果自有评说。若为弘法的是与非而造成了争斗,当反思我们究竟是在传佛法,还是在破坏佛法。何况,传法时若带有情绪化心理和攻击性言论,本身已具有了魔性。更何况用搧动性口号和攻击性的文字针对法师。(说僧过患,参见http://www.hkjf.net/showtopic-1073.aspx

退一步讲,古谚云“说人是非者,必是是非人”。更有印光大师语:“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不论人非”,修行人只见自已过,不见众生非。我们如果深信自已走的路是对的,何必在意别人对自已的的评价?如果悟到自已是错的,更无大声申辩的理由。在争论中度过的人生,即使最终证明所争的是对的,其实仍未免于错。

一位新进网友的话很值得赞赏,也道出了后学培护此坛的心声----“佛法无争,争者愚痴。真假不是争论出来的,争者不为真修行,真正佛法本无争。因为修行的真与假,好于赖,高于低,不是争论出来的。争论真与假,好于赖,高于低,只能浪费时间,乱了方寸....”

因此,今将一些不适于本站风格与主旨的贴子删去,但并无支持或反对之意,仅出于维持道场清净之考虑,也只有如此,一个论坛才能在清净中得庄严,在和谐中图发展。希望所有因此受到影响的同修不要产生误会。若因此造成对某些朋友的误解,后学在此先行领罪忏悔。

以上浅见,亦难免落入“汝意不可信”,但唯愿以此拙劣的处理方式,为大家营造一个祥和、安宁、清净的人间净土。

南无阿弥陀佛!


志新敬告
2009年4月3日

版权所有 花开见佛  Discuz!NT  Sitemap

Powered by Discuz!NT 2.0.1123    Copyright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Processed in 0.09375 second(s) , 5 queries.
返顶部